浙江持续深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省建设
日期:2026-04-10 来源: 作者:
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将“中华民族凝聚力和中华文化影响力显著增强”纳入“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作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重要部署。浙江作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要萌发地,紧扣“勇当先行者、谱写新篇章”定位使命,以“八八战略”为统领,奋力为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贡献浙江力量。
坚持政治引领 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思想根基
浙江始终将思想理论建设置于首位,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全国两会精神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给景宁畲族自治县各族干部群众的回信精神贯通融合,切实把全省上下思想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
构建多层次宣传教育体系,推动理论学习走深走实。浙江省委高度重视民族工作,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内容,全面推进“六个纳入”全覆盖,即纳入国民教育、干部教育、社会教育全过程,融入精神文明创建、意识形态工作、基层治理各环节。创新组建“8090石榴红”宣讲团,通过党员干部主体班次宣讲、专题巡回宣讲等形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让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深入人心。
以品牌培育凝聚共识,营造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社会环境。浙江全域推进“之江同心·石榴红”品牌建设,打造石榴红家园、共富基地等载体,让中华民族共同体理念落地生根。扎实做好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表彰的“后半篇文章”,切实发挥模范精神激励和典型引路作用。2024年,浙江10个集体、9名个人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称号。2026年1月,浙江19个地区和单位获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深挖感人故事与典型做法,发挥模范引领作用,营造“人人关心民族团结、人人参与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浓厚氛围。
聚焦共同富裕 夯实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物质基础
浙江紧抓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机遇,持续缩小地区差距、城乡差距、收入差距,让各族群众共享发展成果,以共同富裕夯实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物质根基。
深耕乡村振兴,打造共富示范样板。坚持从顶层设计上谋定各族群众共同富裕大场景,深入开展共同富裕“十百千万”工程,推动民族地区融入新发展格局,培育省级各民族共同富裕团结进步精品带(区)16条、民族乡村振兴试点41个、共同富裕点87个。推广“共富联盟”“青年创客联盟”机制,扎实推进和美村寨建设。持续开展全省推进共同富裕重点项目对接恳谈活动,支持“同心共富”项目建设,有效带动村集体和农户双增收,推动民族乡村从“输血式”帮扶向“造血式”发展转变。2025年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突破7万元,各族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增强。
精准分类施策,激活民族地区发展动能。在深入实施《浙江省山区26县跨越式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基础上,不断支持民族地区融入“产业飞地”“科创飞地”“消薄飞地”布局,深耕“文化+旅游+农业”融合产业。省级财政每年安排民族地区转移支付资金1亿元以上,规范资金管理、精准赋能发展。景宁畲族自治县被纳入首批共同现代化试点,积极探索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路径,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进一步强化统筹协调,集中力量、全力推进,着力打造可复制推广的县域样板。
深化互嵌共融 系牢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情感纽带
浙江坚持将促进各民族全方位互嵌式发展作为重要任务,以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为目标,创新工作机制、拓宽实践路径,凝聚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强大合力。
创新城市民族工作模式,提升服务管理效能。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纳入城市流动人口治理体系,以义乌市为试点,探索建立社区民族工作标准体系。推广温州市鹿城区“五微五融”、金华市“五社联动”等机制,宁波米娜工作室、温州古丽民族工作室及乡音调解室等特色载体成效显著。深化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培训提质扩面,帮助各族群众更好融入城市,推动治理模式不断升级。
深入实施“三项计划”,拓宽交融实践路径。浙江以“浙里石榴红”品牌为牵引,扎实推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三项计划”。重点对接新疆、西藏、青海等省区,实施“万名青少年研学”“万个岗位共富”“万名游客互送”专项行动,累计提供就业岗位超万个,惠及各族群众6万余人次,5个项目入选全国试点(示范)项目。依托各类展览馆、纪念馆,推出百条民族团结进步研学路线、千个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阵地,让各族群众在沉浸式体验中增强中华文化认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坚持依法治理 守住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安全底线
浙江以法治为根本保障,聚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学习宣传贯彻落实,配合做好省级配套条例立法调研,不断完善民族事务治理格局,为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健全政策法规体系,夯实依法治理根基。实施《浙江省民族宗教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锚定建设法治中国示范区目标,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宣传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大力推进依法行政,依法加强对民族事务的管理。系统梳理涉民族地方性法规、行政规范性文件,稳步推进修订完善工作,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深化基层治理实践,有效防范和化解民族领域风险挑战。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石榴红”阵地在基层治理中的作用,运用法治方式妥善处置涉民族因素矛盾纠纷。健全民族工作协调机制,常态化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构建突发事件和网络舆情“监测—预警—处置—反馈”全流程闭环管控体系,夯实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安全屏障。
新征程上,浙江省将坚持“总书记有号令、党中央有部署、浙江见行动、民宗显担当”的政治自觉,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嘱托,持续深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省建设,奋力谱写新时代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浙江新篇章,为推进“两个先行”、打造“重要窗口”凝聚磅礴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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