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民族工作会议: 民族干部如何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中发挥作用

8月27日至28日召开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明确强调动员全党全国各族人民为实现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而团结奋斗――这就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任务。
   “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这几天来,我一直在思考: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中,民族干部如何发挥作用的问题。下面,就解决这个问题谈一谈个人的想法。


    一、学懂弄通

(一)学什么?学习党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包含在以下几个方面之中,需要进一步梳理汇总。

一是历届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2021、2014、2005、1999、1992年),重点是2021年召开的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

二是2019年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精神。

三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

四是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及其系列全会关于民族工作的精神。

五是两个文件。中央65号文件:2018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见》和自治区23号文件:2019年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广西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施方案》

(二)学懂,就是悟原理。学深学透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本源、本质、意义,目标、任务等。要读原文,悟原理,完整、准确、全面把握其中之意,把中央的政策规定搞清楚、搞准确,做到入脑如心。

(三)弄通,就是活学活用,联系实际。在精准掌握的基础上,将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提出的新理论、新方法、新举措和实际相联通,做到既有高度又有深度,用新理论、新方法、新举措去引导认识、指导实践。


    二、能说会做

(一)怎么说。指会做宣传工作,用通俗易懂的话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政策说清楚,让老百姓听得懂,听得进,记得住。

(二)怎么做。

1.以政治引领。坚持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加强和完善党的全面领导,是做好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根本政治保证。各级党委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牢记“国之大者”,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把党的领导贯穿民族工作全过程,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管理、统战部门牵头协调、民族工作部门履职尽责、各部门通力合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格局。要始终坚持“做好民族工作关键在党、关键在人”的原则,坚持“四个特别”标准,建好民族工作干部队伍,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使党始终成为各族人民的主心骨,让党的旗帜在民族地区、边疆地区高高飘扬。坚持从政治上把握民族关系、看待民族问题。认真学习贯彻我们党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以发展促进。发展是解决民族地区各种问题的总钥匙。要推动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不断增强各族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满足各族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要处理好团结稳定与繁荣发展的关系,这两个方面密不可分、相辅相成;要着眼于团结稳定抓繁荣发展,这样才能形成繁荣发展的合力;要立足于繁荣发展缩小差距,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这样才能筑牢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基础。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发展是解决民族问题的关键。要坚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个民族都不能少”“共同富裕路上,一个不能掉队”“切实发挥好中央、发达地区、民族地区的三个积极性”,完善体制机制和扶持政策,增强自我造血能力,加快民族地区发展。

3.以文化浸润。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发展方向,坚持文化认同是最深层的认同,加强促进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文化认同是民族团结之根、民族和睦之魂。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是我国各民族人心归聚、团结奋进的强大纽带,是中华民族凝聚力、向心力和生命力的根本所在,是中华民族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独特标识。聚焦“五个认同”,进一步夯实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思想基础。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推动各民族优秀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引导各族群众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不断增进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形成各民族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强大精神纽带。

4.以“三交”增进。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特别注重提质扩面、分级联创,坚持民族聚居区与散居地区并重、城市与农村并重、机关事业单位与社会各行各业并重,制定巩固发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五年行动计划,构建以点串线、以线连片、以片带面的示范创建格局。创新开展新时代城市民族工作,推动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民族工作的指导性意见。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纳入城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解决城市少数民族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就医就学等问题,合理照顾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立足实际帮助解决融入城市面临的特殊困难。依法保障进城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创新实施文化惠民工程,丰富各族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的产业发展和社区建设,完善搬迁安置社区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把社区管理和服务工作抓好,帮助搬迁群众更好地融入城镇社区生活。

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是中华民族发展的历史大势,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现共同进步的核心举措,是加强民族团结的根本途径。要坚持尊重差异、包容多样、促进一体,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和创建工作,加强和改进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推动建立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拥抱在一起,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

5.以机制保证。实践证明,建立一套处理影响民族关系问题的长效机制,是及时妥善处理影响民族关系问题、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保证。这一长效机制应包括:组织领导机制、协调沟通机制、工作网络机制、防范排查机制、应急处置机制、信息报送机制、奖惩机制。自觉将民族工作放在统战工作大局下统一部署、统筹协调,形成从中央到基层运行顺畅、充满活力、令行禁止的民族工作体制机制。创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专项工作绩效考评,压紧压实各级各部门做好民族工作的政治责任,最大限度调动各方面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营造出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完善民族工作部门的职能机构和运行机制,深化民族工作部门内部机构改革。大力支持民族工作部门加强自身建设,落实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工作保障。统筹开展各层级民族工作干部业务轮训,提高做好新时代民族工作的能力素质。鼓励支持社会组织、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做民族工作。

6.以纪律维护。对我们党而言,政治纪律就是生命。党的政治纪律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必须在政治原则、政治立场、政治观点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中,自觉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是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规矩,是维护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根本保证。

7.以法治保障。坚持依法治国,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略。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扎实提高民族事务治理的能力和水平,使法治成为我国民族关系的“保护神”“压舱石”,坚持各民族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保证各民族公民平等享有权利、平等履行义务,在中华民族大家庭中,各民族不分人口多少、历史长短、发展程度高低一律平等,引导各族人民树立对法律的信仰,自觉按法律办事,民族团结才有保障,民族关系才会牢固。


三、纠正几种认识偏差

(一)只说不做。(既要靠说,又要靠做。)如果认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最后落在“意识”,便觉得这完全是意识形态领域的事,只要把道理讲清楚、把宣传做到位就可以,并不需要做其他工作,是不对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工作涵盖巩固和发展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方方面面,既应在思想上教育引导,讲清讲明中华民族是怎么来的、为什么是共同体;也应在实践中步步推进,积极营造各民族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让各民族更好共居共学共事共乐,更好交往交流交融。只有既说又做,既说得好又做得实,才能达到预期效果。

(二)只是民族工作的任务。(既是民族工作主题主线,也是其他各项工作都需要遵循的重要原则)如果认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只是民族工作的任务,具体涉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城市民族工作等,只要完成了这些任务,就算是铸牢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不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关系到整个国家和中华民族的未来,绝非一般意义上的民族工作所能涵盖,更不是民族工作部门一家的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也需要整个国家、整个社会共同努力,各个领域、各项工作都应体现这一点,而不能与此相背离。如果少数民族发展长期失衡,就容易造成民族关系失衡,影响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铸牢。在出台一些具体帮扶政策的时候,应充分考虑民族地区实际,坚持统一和自治相结合、民族因素和区域因素相结合,把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落实好,帮助民族自治地方发展经济、改善民生。

(三)只有少数民族中才可能存在,汉族中不会存在。(既包括少数民族,也包括汉族,)如果认为,只有少数民族中才可能存在对中华民族的认同问题,汉族中不会存在,也是不对的。少数民族中可能存在的“狭隘民族主义”和汉族中可能存在的“大汉族主义”都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大敌。少数民族如果只认同本民族而不认同中华民族是危害,汉族如果只认同汉族是中华民族而忽视其他民族也是中华民族同样是危害。要注重广泛性,既包括少数民族,也包括汉族,就要引导各族群众都牢固树立正确的祖国观、历史观、民族观,自觉维护国家最高利益、民族团结大局。任何把本民族自外于中华民族或是将兄弟民族疏隔于中华民族之外的言行都要坚决反对。

(四)各民族与中华民族的关系。(多元一体)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要正确把握“一体”和“多元”的关系,构建起各民族共有的精神家园。如果认为,讲中华民族和讲各民族是对立的,讲中华民族就不能讲各民族,讲各民族就等于否定了中华民族。这样的理解本质上是没有正确认识中华民族和各民族的关系。2014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强调,多民族是我国的一大特色,也是我国发展的一大有利因素。各民族共同开发了祖国的锦绣河山、广袤疆域,共同创造了悠久的中国历史、灿烂的中华文化。我国历史演进的这个特点,造就了我国各民族在分布上的交错杂居、文化上的兼收并蓄、经济上的相互依存、情感上的相互亲近,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谁也离不开谁的多元一体格局。中华民族和各民族的关系,是一个大家庭和家庭成员的关系,各民族的关系,是一个大家庭里不同成员的关系。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都是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都可以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下,实现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和交融互鉴。各民族同胞都是骨肉兄弟,都可以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进程中,更好享有现代化的生产生活方式,进一步增强作为新时代中华儿女的自信与自豪。中华民族历来都是一个具有无穷创造力和强大包容性的民族,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不是要人为取消民族特色、消除民族特点,而是要在一个更高的层次把中华各民族更好凝聚起来,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在中华民族大家庭中,更加团结一致地为实现伟大复兴中国梦不懈奋斗。

总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要求我们站得高,看得远,做得实。党组织和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主动扛起责任,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发挥引领带头作用。各级干部骨干,要充分发挥能力特长,坐下来能写,跑起来会看,做起来有样。基层干部,是群众身边的人,要发扬仁心爱民的精神,密切联系群众,做群众的贴心人,知冷知热。一个好的干部,必须是对人民负责、对党负责、对历史负责的人,他一定会悉心听取民意,顺应民众的呼声,解决民众最关切的问题,一定是民众的知心人、贴心人和暖心人。

文/农学武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宗委人事处副处长

来源:“民干院学堂”微信公众号,2021年9月